捐款抵稅如何進行?我會收到捐款收據嗎?

無論用何種方式捐款至無國界醫生(台灣),我們都會開立正式捐款收據,捐款金額可依綜合所得稅申報辦法列舉扣除。若您需要當年度捐款收據以便報稅,請您務必於該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捐款 (註*)。

無國界醫生的收據開立方式有三種:

  • 年度捐款上傳國稅局(僅適用收據抬頭為個人者):所有捐款皆可將收據上傳國稅局,您只要提供收據抬頭者的身分證字號,無國界醫生會在每年2月底前上傳前一年度的捐款金額至國稅局,並且取消郵寄紙本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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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期捐款年度紙本收據:每月定期扣款者亦可選擇年度紙本收據,無國界醫生會彙整前一年度的定期捐款,若您以公司行號名義進行捐款,將於每年1月中前收到;若您為個人捐款者,將於3月至4月收到前一年度的捐款收據。
  • 單筆捐款單次紙本收據:單筆捐款者可選擇單次紙本收據,無國界醫生在收到單筆信用卡或郵政劃撥捐款後,會在您捐款後約兩周後,依您指定的地址郵寄紙本收據;如您轉帳捐款至無國界醫生銀行帳戶,請填寫匯款表單,或致電(02)2709-1313分機211、來信[email protected],告知收據開立方式。

我的捐款可以抵稅嗎?需要哪些文件?

為了鼓勵更多人支持公益,納稅義務人可透過綜合所得稅項目中的「捐贈」來減免所得稅額,捐款抵稅需要的文件為捐款收據,可以詳閱上方的收據開立方式。不過,要提醒您捐贈申報抵稅僅適用於「列舉報稅」的方式,且可減除的金額以不超過所得總額的20%為限。

捐款抵稅上限和計算公式

綜合所得稅公式為: 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2擇1)-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
(*無國界醫生的捐款即屬於列舉扣除額,若您的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捐款即可用來抵稅。)

舉例來說:小盧的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而他捐了10,000元給無國界醫生(台灣),
如果稅率是5%,可省500元的稅金;如果稅率是12%,可省1,200元的稅金。
(*稅率級距請參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每人的報稅狀況皆不同(是否已婚、扶養等),因此如果看不懂以上公式,沒關係!只要直接將您的捐款上傳國稅局,報稅時使用手機或是電腦軟體登入報稅系統,系統都會自動幫您計算最經濟的申報方式。


*註: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